为更好地做好2010届毕业生的档案转递工作,规范个人档案材料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学生档案管理的规定,并结合我院的实际,现将做好今年我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不影响毕业生的就业报到和工作安置,请各院、系务必在6月24日至7月5日期间完成本院、系毕业生的档案材料整理和归档工作,各院、系整理毕业生归档材料的具体上交时间安排如下:
二、毕业生档案寄出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将档案转递相关信息统一登录到绥化学院就业信息网的 “毕业生档案地址查询”专栏,毕业生可上网查询档案转档单位和去向。
三、为了对毕业生档案负责,请2010届毕业生,在就业半年以内到本人就业单位或接收保管本人档案的机构(如人才交流中心)查询、确认本人档案是否到达。如档案接收单位未收到档案,请与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与相关单位联系,查询档案去向。需要特别提醒毕业生的是若超过一年期限,绥化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将不再受理查询。
四、档案保留在学院期间毕业生提取本人档案,需用人单位(县团级以上)或户档托管机构等开具的“调档函”(或协议书)和本人毕业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学生自带档案审批表于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档案转递手续。若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本人提档,需在“调档函”上注明并加盖公章。